本院是依法成立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,其主要职责是承担政府的监督检验和社会各界的委托检验工作,向顾客提供准确、可靠、公正的检测数据。为保证本院检验工作的公正性、诚信,特声明如下: 1、本院依法独立开展检验检测工作,具有第三方公正性和独立的法律地位,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本院管理层承诺不对检验工作及结果进行不恰当干预,确保检验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; 2、本院的检验工作,不受任何行政、经济和其他方面的干预,始终保证判断的独立性和完整性;本院制定措施确保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、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,并防止商业贿赂; 3、本院各项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的各项法律、法规和政策。 4、本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过程中,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与规章、严守职业道德、履行社会责任,对所有检验任务提供相同质量服务。 5、本院全体工作人员,不得透露有关抽样及具体时间安排、其它需要保密的有关信息,为客户保守技术机密。 6、本院检测人员严格履行职责,以检测数据为依据,以相关标准为准绳,严格按照检测标准和工作程序开展工作,保证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、公正。 7、因本院检测服务质量问题给用户造成的经济损失,本院将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承担相应法律、行政和民事责任。 以上声明诚恳接受各界的监督和投诉,投诉电话:0551-6371006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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